【安徽】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不合格产品零食包装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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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徽】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不合格产品零食包装袋案

2024-02-22 新闻中心

  《2023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子信息公示(27号)》,触及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出产不合格产品零食包装袋案。

  2023年1月20日,我局收到固安县商场监督管理局《关于通报产品质量抽检成果的函》及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查验陈述(陈述编号:JZ220210QG0995),显现铜陵方正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零售食物购物袋(规范:620*(400+90)*0.025mm)经抽样查验,环保要求不符合GB/T21661-2020《塑料购物袋》规范,根据《2022年固安县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》,判定为不合格。

 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: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,责令中止出产、出售,没收违法出产、出售的产品,并处违法出产、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来得到的的,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;情节严重的,撤消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。

  1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66元;2、处货值金额二点五倍罚款9000元(罚没算计9366元)。